泰民复〔2018〕27号
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:
你单位报来的《关于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注销登记的申请》和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核,符合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的条件,决定准予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注销登记。
学会注销后,即终止一切活动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同时废止,并将“三证”、印章于2018年7月20日前缴销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处,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部门。
此复。
泰州市民政局
2018年7月5日
抄送:市社科联、公安局、质监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、人行。